| 一 招工对象 男性. 退伍军人.城镇待业青年.应届毕业生。 二 招工条件 1 17——30周岁,有正式户口 (城市或农业户口)。 2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会说普通话。 3 身体健康净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双眼裸视在0.8以上,无纹身或明显疤痕。 三 招工程序 1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开具(政审证明)。 2 面试合格人员到京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 复员军人备齐退伍证件(原件)。 4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以上手续齐全后放可报名,审核手续合格后,交培训费100元(其中体检45元,资格证,工作证等各类证件工本费55元)。 四 培训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要求对审查合格的保安员进行7天的全封闭式专业培训。主要培训消防知识.军体技能.文明礼仪.保安业务等。在此期间公司提供队员食宿,免费发放生活及培训所需的各类装备。培训合格后由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颁发国家通用的《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签定劳动合同,发放四季保安装备。 五 工资福利 1 新队员入职后培训与实习期间,发津贴500元。(公司负责吃.住宿)。 2 保安员试用期满转正后月工资最低1200元以上。由公司负责保安员的吃.住及四季服装。 3 保安员干满一年后,第二年开始享受一年一次的带薪年假(30天),假期由所在执勤单位安排。 4 法定十天节假日( 春节.无疑.十一.元旦)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5 每年的6 7 8三个月每月补贴防暑降温费。 6 工作时间不超过规定标准(每天6—8小时)。加班 休假 患病 因公负伤按国家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7 由公司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2007年01月15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 15908941444 报名电话 15908941444 1386391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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