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迁农"、"非迁非"、"小城镇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申请 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籍证明(注明家庭主要成员间关系)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或单位接收证明 5、本市外非农业人口迁入需提供工作调令或失业证或无业证明 6、迁入人员属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 7、本市外除"三投靠"迁入的需提供现实表现证明 8、凡购房迁入的必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9、引进人才迁入需提供人才交流中心批件,用人单位颁发的聘书及申请报告、职称证书 10、投资迁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验资报告等 11、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