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2年在胶南某开发商那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是一次性付款[收据已标明].并另外交了办理房照时应该交纳的各项税费由开发商开的收据并由他们统一办理房照.但是房照办下来以后,开发商迟迟不给我们本人,理由是我们买房时没有交纳暖气配套费每平米50元.但当时买房时并没有提这笔钱的事情.至令已经五年了,房照还在开发商那.请问;这笔钱我应该交吗?开发商扣房照是正常的吗?
拿着你的身份证,到房管中心查你的房产证号,查到后,登报声明丢失,三个月后,重新补办新的,你自己拿身份证到房管中心领,就可以自己拿到房产了,看他开发商有什么办法。
不正常,应该归你自己!
不应该.配套费应该交.如果交了以后开发商继续扣留房照,可以到胶南市房产管理中心投诉.
小心昂!我有过一次教训了.最好还是你拿着比较安全.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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